提问内容:
尊敬的俊发公司领导,您好!
我要投诉新螺蛳湾俊发彩云城售楼处男性销售人员 : 董伟
我是俊发业主,我和小孩(一行两人)于2022年7月4日上午十点半左右前往新螺蛳湾彩云城售楼中心,我方小孩在刚进售楼大厅时不小心把放在大厅展示的玩具架子鼓弄掉了(玩具架子鼓具体是本来就坏的还是我方小孩弄坏的尚不能确定,我方小孩(3岁)就拍了一下(就一下)鼓就掉了)!
在尚未确定原因之前该男性销售员 (董伟) 就对我实施了语言和人格上的侮辱,甚至质疑我做为一个母亲的能力! (期间还有女性销售人员在一旁不友好的语言攻击) 。 在提出若是能证明是我方过错并且给予赔偿的情况下该男性销售人员 (董伟) 还咄咄逼人,态度傲慢,甚至提出不合时宜的条件!(赔偿可以,让我方自己去买一个新的玩具架子鼓送过来)。后续有另外的工作人员出来调解。
但是,做为俊发售楼中心的门面担当,一名销售人员 ! 该男性销售人员(董伟)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贵公司的销售以及长久以来的品牌形象,还引起了不必要的社会纠纷,更容易引起社会群体事件。
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该销售人员如此傲慢,如此视客户的尊严与人格不顾 ,让客户失望至此!难道这就是贵公司一直坚持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 和贵公司打造的“舒心、放心、信心”三心行动? 以及贵公司将坚持的“客户第一,求真务实,学习创新,合伙奋斗”?
此外,该事件已使我方当事人受到心灵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 !
请贵公司领导务必认真对待此案,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
希望贵公司后续能给我方当事人一个合理的说法。
并希望贵公司往后能凭借过硬的产品力和服务力,让越来越多的人体验到美好生活的存在,让公众置业更放心,更有信心!
非常感谢您能花时间处理此案!